为提高顾客对产品折扣幅度的认知,与此同时让店家更确立本身对产品特惠作出的减价水平,特制订此标准。
应用领域:本标准适用店家建立或参加的全部配有特惠条件的活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立减、满送、立减送、多买特惠等原价营销活动和店面东券、产品东券等东券活动内容。
推广工具范畴:京东官方店家推广工具(运营中心)、服务平台推广工具(联合营销等)、第三方特惠专用工具(ISV)。
界定:
1、品类基价:指品类特惠后的价钱,即品类基价=品类京东商城价-品类营销额度-品类返现金余额。
2、品类京东商城价:指店家在京东商城开发者平台销售产品时设定的价钱。
3、品类营销额度:指店家根据对产品设定了通用性品类营销、限时秒杀、京豆优惠购、地区价、折扣价(PLUS折扣价、粉絲价、山姆会员价、新用户价)后的特惠额度。
4、品类返利:指独特的品类营销方式,此营销方式只在加入购物车页表明。
平行面式门坎测算标准:
平行面式门坎测算标准是京东商城开发者平台推广工具特惠条件的测算标准。指每一层级的特惠都可以依据产品的品类基价来测算是不是合乎产品的特惠门坎,即只需品类基价或品类基价总数达到各等级特惠门坎,则可与此同时享有全部特惠。
京东商城开发者平台店家的个人行为,产生在本管理方法标准起效之日之前的,可用那时候的标准。产生在本管理方法标准起效之日之后的,可用本标准。
京东商城可依据平台运营状况调节本管理方法标准并以“京东商城开发者平台”公示的方式向店家公示公告;店家入驻京东即表明接纳京东商城之后不时调节、施行的管理方法标准。
店家应遵循中国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等行政规章。对一些因涉嫌违法中国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等行政规章的个人行为,本标准已经有要求的,适用本标准。本标准未有要求的,京东商城有权利酌情考虑。但京东商城对卖家的解决不免去其应负责的法律依据。店家在京东商城的所有个人行为,应与此同时遵循与京东商城以及关联企业签署的各种协义;若有毁约即视作对本标准的违背。
本标准于2019年1月14日初次公布,于2019年2月15日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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