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能够更好地提高店家总体服务项目质量和运营工作能力,持续提升顾客买东西感受,与公司一起共铸电子商务新绿色生态,拟定本考核指标。
考评目标:京喜业务流程的全部拼团店家。
考评期:
3.1
考评项中独立标明考评周期时间的,按标明的考评周期时间实行考评。未独立标明的,按考评周期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实行。在其中总计指标值均指单独一个考评期限内的总计。
3.2
为了更好地提高续期高效率,节约店家实际操作成本费,服务平台将对本次京喜续期步骤开展提升,只要是合乎下列考核指标的拼团店家,可根据店家独立续期或服务平台全自动续期等各种方法进行续期实际操作,实际步骤以后面标准公示为标准。
考核指标:
店家运营的店面若发生下列随意一项,京喜平台均有权利依据本标准不会再与该店面开展下一本年度的合同续签。
4.1 考评期完毕时,店面资质证书不符《京喜开放平台拼购店铺招商基础资质标准》或资质证书到期而未立即补齐、升级的。
4.2 考评期限内店面总计3个月(以每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的方向标排行测算)方向标排行拼团店面总体后5%的。
4.3 考评期限内店面总计3个月(以每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的店面品质指数值级别测算)店面品质指数值级别为D级的。
4.4 考评期限内店面存有2次及以上行政处罚法的。
4.5 考评期限内店面总计3个自然月存有工商投诉的(经审查确属店家违规行为的举报)。
4.6 别的因违背《京东JD.COM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或服务平台标准需终止给予服务项目或停止协作的情况。
附录:
5.1 京喜业务流程店家的个人行为,产生在本管理方法规范起效之日之前的,可用那时候的规范。产生在本管理方法规范起效之日之后的,可用本规范。
5.2 京喜业务流程可依据平台运营状况随时随地调节本管理方法规范并向店家公示公告。
5.3
店家应遵循中国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等行政规章。对一些因涉嫌违法中国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等行政规章的个人行为,本规范已经有要求的,适用本规范。本规范未有要求的,京喜平台有权利酌情考虑。但京喜平台对卖家的解决不免去店家应负责的法律依据。店家在京喜平台的所有个人行为,应与此同时遵循与京喜平台以及关联企业签署的各种协义。
5.4 本规范于2020年11月20日增加,于2020年11月27日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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