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加速直播电商对传统业态数字化赋能,助力深圳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宣传深圳品牌,讲好深圳故事,我局计划结合“2024深圳购物季”系列促消费活动,在2024年9月份同期推出“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活动,活动期间拟邀请国内头部主播选品带货。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4直播电商月”促消费活动作为分会场活动,请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单位)报送《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活动征集表》和《直播选品信息填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份(拟于8-10月开展的直播活动均可报送)
二、活动原则
政府搭台、企业(单位)参与、市场化运作。
三、征集对象
商协会和产业园区(基地)、电商企业、商圈、院校、媒体机构等企业(单位)主办的直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特色品类专场、跨境直播、直播助农等。
四、带货品类
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日用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粮油、食品类;汽车及汽车配件类;饮料类;家具类等产品。
五、支持事项
(一)被纳入“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分会场的活动可统一使用活动Logo、主KV等视觉识别系统;
(二)协调新闻媒体对分会场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企业(单位)报送的选品信息将被录入我市直播带货产品信息库,常态化帮助企业对接头部主播、专业机构开展直播带货活动。
六、有关要求
分会场主办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一)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全工作和活动实施,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二)分会场相关费用由主办方自行筹措承担,不得以政府名义开展经营性活动;
(三)高度重视活动宣传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和节庆打造宣传热点,提高宣传效果,并根据活动排期报送成效、可对外宣传的数据等内容,便于及时宣传,扩大影响力;同时,要严防在直播活动中引发网络负面舆情。
(四)服务型企业(单位)主动对接行业内各大品牌方企业、各大直播平台资源,按照市场化原则组织开展直播带货,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杜绝出现随意收取“坑位费”等情况;
(五)品牌方企业积极参与自播,扩大品牌竞争力;
(六)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诚信守法,保证产品质量,履行服务承诺,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严禁“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七、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参与“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活动的各企业(单位),填报附件1《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活动征集表》和附件2《直播选品信息填报表》,并于8月6日前通过政务邮箱dzswc@commerce.sz.gov.cn报送。我局将汇总形成“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活动方案及重点活动目录,推出一批高品质消费新场景和系列直播促消费活动,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8102473、88107054、88102441
电商处邮箱:dzswc@commerce.sz.gov.cn
附件:
1.2024深圳直播电商月活动征集表.xlsx
2.直播选品信息填报表.xls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