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小时购招商管理规则京东小时购招商管理规则

京东平台新增京东小时购招商管理规则,本次京东规则适用于京东小时购所有商家及门店,商家来了解规则内容,避免违规: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平等、开放、透明的平台生态的搭建,根据京东到家平台服务协议/全渠道合作补充协议等合作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京东小时购所有商家及门店。

第三章 入驻须知

第三条 京东开放平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退回商家入驻申请。

第四条 京东开放平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商家提供各项资质。

第五条 京东开放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等,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第六条 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一)商家/供应商入驻需要提交符合京东发布的主体、品牌、行业资质标准,并确保申请合作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甩手网了解到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京东将不再与商家/供应商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京东规则及与商家/供应商签署的相关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二) 商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

(三)商家如变更本条第(二)项所列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平台申请变更流程;若未及时变更,京东开放平台有权根据京东开放平台规则及与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等之约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 商家需要有线下门店,且原则上线下门店的实际经营地址与线上公示的地址一致,以保证商品供应,代购等特殊场景商家除外。

第四章 开放类目及入驻要求。

第八条 商家初始在京东开放平台开设京东小时购门店,根据主体及经营类目(所属行业)的差异,所需资质标准不同。

第五章 门店名称要求

第九条 门店名称命名规范原则

(一)一致性:京东小时购门店名称的命名,需与线下实体店名称保持一致;

(二)唯一性:原则上京东小时购门店之间的命名不能重复。

第十条 标准门店命名格式:

商家名/品牌名(必填)-分店名或商家名/品牌名(必填)(分店名)

示例1:世纪联华超市-解放路店; 示例2:世纪联华超市(解放路店);

第十一条 门店名称命名规范要求

(一)门店名称不得超过13个汉字或26个字符;

(二)门店名称只支持中文、英文、全角括号“()”、半角括号“()”及连接号“-“。不支持其他形式括号,如“【】”“《》”、标点符号、异型符号或括号;

(三)门店名称不可直接使用公司主体名称,如“XX有限公司”,特殊情况除外;

(四)门店名称不得与已经开通的门店名称重复,如两个门店同时使用同一门店名的,则依照使用在先原则处理,后使用的门店需更换其他门店名称;

(五)未获得注册商标使用权的情况下,门店名称、门店logo不可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或未经授权直接使用品牌名称、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

(六)门店名称中禁止出现任何诱导性、绝对化、夸大的定语,包括但不限于:纯绿色、无污染、半价、打折、抢、送、*元、特价、赠饮、秒杀、直降、爆品、第一、免费、满减等诱导性词汇;

(七)门店名称中禁止出现侮辱性、敏感性及不雅性词汇;

(八)门店名称中禁止出现涉黄、涉政、虚假宣传等其他所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的词汇;

(九)门店名称中禁止出现电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到家、达达快送、京东、JDDJ、JD)相关的标志性信息;

(十)如门店招牌中不含有反映店铺属性、认证定义的信息,如:总店,连锁,品牌,加盟等,禁止在门店名称中出现;

(十一)外卖餐饮类商家,门店名称中如出现“清真”字样及表明清真含义的词汇,回民、回族、伊斯兰、穆斯林等,需同时在资质信息上传清真许可证;

(十二)禁止出现“旁边”、“对面”等模糊性词语,错误示例:(大族广场对面店),(三里屯SOHO旁边店);

(十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六章 开店入驻限制

第十二条 品牌入驻限制

(一)与京东平台上已有的品牌相似或已有的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相似名称的品牌;

(二)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

(三)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四)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品牌;

(五)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品牌。

第十三条 品类入驻限制

商家应当知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部门要求禁止销售的商品品类,禁止销售的商品品类详见附表1《京东禁售类目及商品》

第十四条 严重违规及关联公司入驻限制

不接受严重违规以及与严重违规商家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申请(与商家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同一经营主体的商家;不同经营主体但存在同一法人代表、投资关系等关系的商家;或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出由同一实际控制人经营的商家)。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京东小时购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第十六条 京东有权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第十七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

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十八条 本规则于2023年1月10日发布,于2023年1月17日生效。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