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一次蹩脚的事件营销浪莎:一次蹩脚的事件营销

·作者 熊有竹
·原创 格行营销笔记

一个上市公司,前一天发公告,请某艺人夫妇(郎朗吉娜)代言。

第二天又发公告,解除代言合约,并且公告里面没有提及解约的原因。

留给吃瓜群众一头雾水。

随后,该上市公司又解释说,并不是解约,是更换签约主体。

两天后,该上市公司又公开对艺人夫妇道歉。

很难想象,这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操作,这家公司叫浪莎。

当我看到那个打着官腔、说一半捂一半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我当时有一个疑问:

公司与代言人签约、解约种事情,属于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信息事项吗?

如果不属于,那么这家公司就是没事找事,自己刻意搞点新闻出来。

看到浪莎的公告,以及它的财务数据,我瞬间对这个品牌失去了好感。

这是一个信息泛滥,但注意力稀缺的时代。

浪莎这样品牌,也面临注意力稀缺的烦恼。

浪莎这么操作,无非是想捞一点注意力,制造一波流量,把品牌传播的效果最大化。

目前的情况来看,浪莎似乎得到了想要的效果。

但,效果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就不好说了。

尽管,浪莎的这波操作,确实让品牌的知名度有所增加,但公众和消费者对这个品牌的好感增加了吗?

大概率是没有。

所以,浪莎的这波操作,可以看做是一次蹩脚的事件营销。

当然,任何一次事件营销/公共关系营销的策划者或者决策者,都不会承认正在发生的事情是有预谋的、是经过精心策划的。

个人看法,对于浪莎这样的品牌,与其花那么多钱请代言人、投广告,还不如拿出一点传播预算,投入到公益事业中去。

公益营销,绝对是一种被低估的营销传播策略。

比如,浪莎可以制订一个长期公益计划,给山区的孩子捐袜子、资助山区贫困家庭和孩子等。

这样的事情,不但有意义,而且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还能给企业品牌创造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的品牌联想。

关于新闻,对于企业品牌的价值,奥格威《奥格威谈广告》这本书中写道:

“包含新闻的电视广告,改变品牌偏好的能力也高于平均水平。但是真有新闻可以宣布的情况太罕见了,即便有,一些文案撰稿人也会低调处理它们,甚至把它们完全排除在广告之外。这些人该下油锅。”

但,企业需要新闻,但企业更需要有正面意义和正面联想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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